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
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54号
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》已经省政府2012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省长:赵正永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
省政府决定对下列政府规章予以废止:
一、陕西省实施《土地复垦规定》办法(1991年12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)
二、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(1992年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)
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